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漯河公积金部分规定不合理为刚毕业大学生带来经济负担
写信时间2022-06-18 21:43:40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2022-06-23 10:49:14
市长,你好!我是近两年刚毕业的医学大学生,工作快2年了,又赶上疫情,生活压力大,面临买房、婚姻等问题。因为需要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的一项不合理规定,为我增加了困难。 漯河多数事业单位有一个惯例传统,对于新入职的职工推迟一年缴纳公积金,这是不合法的。因此我也不例外。但是,我面临买房压力,勒紧裤腰带定了一套房,揍得是商业贷款,利率很高。因此,我比较迫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我们单位给我晚交了一年。如果按照我的工龄,2年差不多能贷款30万,应该够了。最近,和我们单位商量补缴那一年的公积金,单位同意帮助我。但是,公积金中心却告知我他们有规定:补缴的公积金不能用于贷款。因此这个不合理规定,为我增加了负担。 可能将来会有更多的人遇见和我一样的情况,不知道有关部门能不能给我一定的帮助。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来到漯河定居。住房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事关人才的安家立命。希望政府能解决这个问题。
对于谷先生反映的情况,我中心当即进行核实。经核实,单位为其补缴的金额可以计入贷款额度。目前,我中心已与其电话联系并解释清楚。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