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志们: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工作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工作座谈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员全市各机关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刚才,大家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提出了许多想法和很好的建议,对下步工作将是一个有力的促进。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感 (一)节约节能是一种新的发展方式。发展必须节约,节约才能发展。发展与节约不是对立的,节约本身就是一种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七大鲜明地提出了加强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并将其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之一。但就目前来说,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结构不尽合理的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在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比重较高,第三产业比重偏低;在工业内部结构中,钢铁、建材、化工、石油加工及炼焦、有色金属等高能耗行业所占比例依然过高,加之产业集中度低,小企业多,技术水平不高,都增加了能源消耗。这些问题在我市同样也是存在的。我市是一个能源稀少的城市,地下矿藏不多,所需能源均需外部输入,可以说,能源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必须把节能降耗放到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人口增长、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节约意识,杜绝浪费,努力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实现经济较快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节约节能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节约型社会不是依靠市场力量自然形成的,而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通过政府主导、法律强制和社会参与共同形成的。胡锦涛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率先垂范、先行一步,带动全社会广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活动。温家宝总理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资源节约工作,带头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真正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特别是10月1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正式实施,进一步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可以说,节能降耗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而政府本身也正是能耗大户。有资料反映,2007年全国各级政府机构能源消费量达6335万吨标准煤,其中电力911亿千瓦时,超过全国8亿农民全年881亿千瓦时的生活用电量,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更是高达1240亿元。从我市市直及驻漯单位的情况看,在用电、用水、办公耗材使用等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资源浪费现象,如开着门窗开空调、空调温度过低、长明灯、长流水、水管滴漏、下班不关机、办公设备长时间待机、复印纸单面使用以及办公用车费用高等等。政府机构及广大机关干部作为节能工作的领导者、倡议者,更应该成为先行者,克服节约资源“事不关己”和“花公家钱不心疼”等错误观念和认识,自觉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成为全市节能工作的典范和榜样。 (三)节约节能是一种新的社会文明。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崇尚节俭的优良传统。“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应用于日常生活,人们开始过分追求身体的舒适感觉,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许多单位白天也门窗紧闭,空调低温运转,照明灯昼夜长明,饮水机长时间不关。这样既有碍健康,也有害环境,很可能埋下精神性、老年性疾病的祸根。从这一点上说,节约能源不是外在的要求,而是健康生活的需要,更是一种新的社会文明和新的生活方式。因此,广大机关干部一定要树立科学的消费观,把节约能源作为一种态度、一种习惯和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科学、理性地认识和满足自身的物质需要,努力塑造良好的精神境界,自觉节约利用每一点能源,真正做到健康生活、快乐工作。 二、总结成绩,坚定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信心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市直及驻漯各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部署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结合机关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多策并举,狠抓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126家市直及驻漯单位用水量与07年同期相比降低11.14%,用电量比07年同期降低12.73%。具体来说,呈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启动迅速。2008年伊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漯河市机关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漯河市机关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办法》、《漯河市机关节能降耗重点工作台帐》,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市机关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并迅速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市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2008年5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成立了漯河市市直机关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都设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责任人,设立了节能减排工作联络员和楼层节能监督员,形成了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格局,真正做到了节能减排工作信息畅通、政策到位、工作落实。 二是氛围浓厚。先后组织开展了我市2008年“迎奥运、讲节约”大型签名活动、节能减排知识竞赛、“节水宣传周”、“节能宣传周”、“世界无水日”、“国际无车日”和10月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集中宣传等活动。在活动开展中,发放节能倡议书、节能减排知识手册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宣传节能减排政策、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开展紧缺能源体验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营造了浓厚的节能减排氛围。同时,还邀请国家权威公共机构节能专家高沛俊博士,就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节能技术和方法等方面的问题作了专题报告,并会同报社、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刊专栏,宣传节能降耗的重大意义,总结好的经验,既宣传了节能工作,又向大家传授了节能知识,达到了很好的效果。8月15日,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联播、河南日报、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分别以《河南漯河:全民节能从小事做起》、《漯河:我们今天在一起节能减排》、《漯河启动首个市直机关节约能源日以实际行动促进节能减排》为题,报道了我市节能减排的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进一步促进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是内容丰富。为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扎实推进,在设立节能减排工作联络员和楼层节能监督员的基础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讲评会,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安排下步工作任务,并建立了信息平台系统,利用信息网络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节能联络员的电话号码,组成群呼系统,定期发布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文件、信息、通知和节能知识,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把开展节能活动作为重要切入点,广泛开展了“节约型、清洁型”机关创建和节约能源日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各单位都对办公室、卫生间、公用走廊、电梯等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节能改造,节能建筑材料和节水、节电设备得到了广泛应用,较好地避免了长流水和水管滴漏、白昼灯和空调温度过低、耗材浪费等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据测算,市直单位累计更换节能声控灯开关800余个,更换节能灯具29000余个,仅此两项每年可节约168万度电,折合人民币119万元。特别是在8月12日第一个“节约能源日”活动当天,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就节省电费5880元、汽油费42552元,合计节省费用48432元。 四是效果显著。为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成立了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交警支队等单位和新闻媒体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以市直机关水、电、气、暖、办公耗材、公车使用等方面为重点,采取电视录像、重点路段蹲守摸底、暗中查访等方式,对市直各单位节能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强化跟踪问效,并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对全市126家单位进行排序,评选出节能降耗先进单位20名,对后10名提出通报批评,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在检查中发现市直各单位共有长明灯465盏,长流水水龙头328个,根据检查情况,立即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进行节能改造。通过整改和节能改造,基本消除了长明灯和长流水管现象,长明灯按每支40瓦每天关闭8小时计算,每年可节省电费38033元;长流水水龙头按每月流失6吨水计算,每年可节约资金106272元,能源节约效果十分明显。 三、突出重点,奋力开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部门要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扩大宣传,深入推进公共机构依法节能。 一是要搞好调查摸底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从市委政研室、市政府政研室、市节能降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于今年10-11月份,对市直及驻漯各单位2005年至2007年的水、电、油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计量统计,掌握翔实的基础数据,为科学编制我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各县区、经济开发区也要组织人员,尽快完成本级公共机构2005年-2007年能耗摸底调查,并于12月10日前将能耗统计结果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是要科学编制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尽快成立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供电公司、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组成的规划编制小组,在12月20日前制定完成漯河“十一五”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明确节能量化目标和宏观管理目标以及节能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制定完成我市公共机构年度节能计划,明确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市直及驻漯各单位也要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上述工作,并于12月10日前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是要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由市委考核办牵头,市政府目标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尽快制定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明确公共机构责任人对节能工作全面负责,把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公共机构责任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公共机构负责人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的情况纳入评价考核。今后每年2月份,要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考核,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对完成情况好的要表彰,对完成情况差的要通报批评。 四是要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尽快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制度,重点对建筑能耗和车辆油耗进行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本级公共机构上年度能耗统计工作,4月30日前报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要加快建立办公建筑能耗监测体系,确保2009年年底前制定完成本级行政单位能源消耗定额,2010年年底前制定完成本级所有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对能耗水平高或者用能量大的重点用能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委托专业机构对其进行能源审计。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及驻漯各单位也要在相应的时间内提前20天完成上述工作,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是要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行动。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市直及驻漯各单位要配合全民节能行动的开展,组织好本地方、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积极组织举办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板报、标语提示等形式,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组织开展形式多、内容丰富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要组织节油、节电、节水、节气等节能技巧培训,普及节能技术,提高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把节能变成自觉行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风尚。 同志们,节能降耗,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做好这项工作,机关要先行,干部要带头。让我们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为契机,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为我市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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