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检察院及县区检察院所需摄像机、照相机等项目招标公告
    】 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时间:2008-05-13 09:27:12 浏览人次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检察院及县区检察院所需摄像机、照相机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迎有供货能力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携带以下有关材料和证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LHZCH[2008]27号;
  二、投标人条件:
  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三、招标主要货物: (共分A、B 二包)
  投标人可以投其中一包,也可以投二包,但不可拆包投标。
  注:各包规格和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出售谈判文件时间及地址:
  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5月15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30(节假日除外)。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出售谈判文件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7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2008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谈判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0会议室
  七、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5月16日上午9:30
  八、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95-3162516   传  真:0395-3162516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漯河政府采购网:http://www.lhzfcg.com/》、《漯河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吕新锋】  【纠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