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疾控中心所需的实验室仪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和安装能力的生产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LHZCH[2008]31号;
二、招标货物: 真空干燥箱,干燥箱,远红外电热鼓风干燥箱,可见分光光度计,浊度计,酸度计,霉菌培养箱,微波炉,手提式高压灭菌锅,全自动高压灭菌锅,自动菌落计数仪,全自动给皂、洗手、干手器。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四、出售标书信息
出售标书时间:2008年5月13日至2008年5月2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出售标书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7室
标书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6月3日(星期二)上午9: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08年6月3日(星期二)上午9:3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联 系 人:刘先生 鞠女士
联系电话:(0395) 3162516
八、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政府采购网》( WWW.LHZFCG.COM)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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