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和《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任务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任务和乡村振兴任务)1383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舞阳县
临颍县
郾城区
源汇区
召陵区
合计
分配资金数
1037
160
97
29
60
1383
三、监督电话
12317,3121908,3134841。
2021年10月9日
附件1:漯财预指【2021】347号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pdf
附件2:漯财预指【2021】356号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