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4日,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在市政府及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漯河市停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反馈27份,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设置公共停车场”“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小区停车泊位”“停车突出问题区域整治提升”“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部门职责”等方面,这些反馈意见在《办法》中均有体现。
2.针对“残疾人停车位”相关建议,相关内容在《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中第三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公共停车场应当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并免收停车费用。”本《办法》不做重复规定。
感谢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