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健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 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3-13  

  2023年以来,漯河市将“府检联动”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着力构建“党委支持、政府主导、检行协作、部门参与、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新型“府检”联动工作格局,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增辉添彩。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检行”协作机制36项,涉及政府行政机关10余家,通过“检+审+N”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移交线索50余件;“府检联动”事项办理机制获全省检察机关2024年度豫检品牌立项,2个案例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提升站位,谋划推动突出“高”。健全制度,用心谋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府检联动”工作,成立高规格“府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府检联动”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建立“府检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两次“府检联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问题。领导重视,高位推动。黄钫市长代表市政府对12家责任部门面对面交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中华主持召集40余家行政单位征集意见建议,厘清“府检联动”工作重点内容、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等问题,为全市“府检联动”工作干出成效、培树标杆奠定良好基础。出台文件,明确重点。市政府、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推动“府检联动”工作健康开展提供基本遵循。

  深入破题,健全机制突出“实”。注重衔接,强化协作。健全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配合取证、定期通报等机制,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和检察意见、跟进监督等方式,监督纠正司法、行政违法问题。破除壁垒,共享共治。探索建立执法司法大数据共享共治平台,打通数据孤岛,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畅通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渠道,确保执法、司法数据及时、全面、准确、规范录入平台,并协同开展数据深度应用。截至目前,共完成14家行政机关信息对接,实现37个业务门类17374条数据共享。发布案例,规范指引。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联合发布案例机制,根据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特定时间节点,选取特定领域向社会联合发布案例,发挥案例的宣传教育、规范指引作用。

  积极推动,强化保障突出“效”。强化督察,压实责任。将“府检联动”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周交办、月讲评”工作机制,市领导通过“月讲评”会议对“府检联动”重点工作进行交办,市委市政府督察局对重点事项、交办任务进行督察、考评、通报,切实提高工作落实的权威性、精准性、高效性,保障“府检联动”工作高效运行。纳入考核,科学评价。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将检察建议回复、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确保“府检联动”工作考核具体化、可操作,提升“联”的积极性和“动”的操作性。闭环管理,提升质效。建立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制定重点领域专项监督计划,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双向反馈、半年通报制度,落实闭环式管理,做到反馈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检察建议不回复或落实不到位不放过,不断提升“府检联动”工作质效。

  聚焦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广”。突出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建立检察机关、信访工作部门群众来信双向移送、沟通协作、互相介入机制,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机制,构建轻微刑事案件大调解格局。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探索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处理,协同推进诉源治理、行业治理。围绕工作中心,助推“三城”建设。探索行政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双向互动的办案模式,形成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民生保障等领域执法、司法保护合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擦亮漯河现代化食品名城、创新之城、幸福之城金字招牌。强化配合协作,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人身权保护,健全遏制和预防“挂案”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产权平等保护,规范涉产权强制措施和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建立部门涉企执法、司法案件联合会商机制,加强市场主体统一平等保护。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完善优化服务保障举措。化解行政争议,提升政府公信。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化解联动机制,健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反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效衔接制度,综合运用行政行为自我纠正、行政执法监督化解、救济机关案中化解、检察机关监督程序中化解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