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推出八条举措 精细化做好就业援助服务
发布日期:2024-01-19 17:18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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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帮扶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持续规范公益性岗位安置,提升就业援助服务质量。近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推出了做好失业登记服务、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等八条举措,结合新修订的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抓规范抓业务,重管理优服务,市县人社部门联动,持续提升全市就业援助工作水平,帮扶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尽早就业。

在失业人员登记服务方面,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极大方便失业人员就近就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同时压实申请人责任,失业登记时,要求申请人如实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失业原因,并对填写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在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方面,按照经办规程的最新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要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单类型,询问清楚申请人员实际情况,按照就业困难人员8种认定类型,精准认定勾选,不得简单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来认定,为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夯实基础。同时要求各县区人社部门统筹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时发现、及时认定、精准开发,尽早上岗就业,做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在公益性岗位管理方面,用人单位要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参保手续,做好岗前培训,签订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期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不得一次签3年。实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做好在岗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杜绝吃空饷、顶岗替岗等违规情况。

在风险防控方面,在加强公益性岗位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的同时,发挥“大数据+就业”作用,要用好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利用风险数据模块,对比系统内推送的风险数据,及时核查情况,第一时间跟进处理。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退出、补贴发放等环节,业务办理有关信息数据维护,均必须通信息系统办理。

编辑: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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