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漯河市“三二一”高层次人才培育计划 —漯河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3-09-10 16:01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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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在我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重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二)申报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2.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新性科技成果,并对学科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漯河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3.在漯河市内有固定工作单位。市外人员与漯河市内的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项目执行期限,年度工作任务明确;

  4.申报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科研团队等基本保证,申报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三)申报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3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发展成为我省C类人才的潜力;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一般应获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五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漯河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二名完成人、漯河市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二名完成人、漯河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优势特色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

  (5)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获得者等;

  (6)已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绩(如在Science、Nature和Cell等国际顶尖期刊主刊上发表论文、中科院JCR 4区以上论文、EI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科技核心期刊论文等)。

  二、申报要求

  (一)漯河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按照隶属关系申报,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

  (二)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青年项目除外)、“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漯河市杰出人才”的人选,不再参与漯河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申报。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需仔细阅读本指南,认真填报《漯河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报者需在“申报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字,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包括附件页码;

  2.已完成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书、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等复印件;

  3.已获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等证书(证明)复印件;

  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旁证材料复印件;

  5.已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SCIE/EI检索报告、JCR分区等旁证材料复印件;

  6.已出版著作封面、编者页、版权页复印件;

  7.申报者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8.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9. 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0.申报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四、申报流程

  材料申报包括在线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个方面。

  (一)在线

  1.申报者需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切换到漯河市,在搜索栏搜索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进入申报页面后点击在线申报,填写并上传有关材料。

  2.在线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7日17点前。

  (二)纸质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申报者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纸质申报材料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三)主管部门(单位)在审核通过项目汇总表(附件3)上盖章确认。《申报书》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一式3份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受理地点:漯河市西城区长江路333号漯河市市民之家一楼西市科技局窗口。

  (五)主管部门应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评审程序

  整个评审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二)组织专家评审;

  (三)评审结果公示;

  (四)报批和公布。

  六、联系人和电话

  (一)市科技局人才科电话(政策咨询):3160577

  (二)市民之家市科技局窗口(材料受理):3177029

编辑: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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