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04-25 15:52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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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法人)姓名:李建仓

  办公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999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单位对外办公电话:0395-5860307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和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我市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开展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拟定全市公安机关被装配备标准、制度,参与拟定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拟定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及职能:

  (一)警令部: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起草重要文件,承担重大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统计、机要档案工作;依托情报信息平台,深化建设应用,精确指引治安打防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及会务、文印工作。

  (二)政治部:拟定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政策,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市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有关工作;办理警衔事宜;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市公安宣传工作,组织、策划并实施重大公安宣传活动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岗位培训等工作。

  (三)监督部: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办理全市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市局承办案件引起的赔偿案件;负责市局有关办案部门所办刑事案件的审核、移送起诉工作。指导检查全市公安信访工作;处理信访信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四)警务保障部。拟定全市公安行政财务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负责被装的计划和发放,组织分配装备物资。拟定全市公安科技强警规划;负责全市公安有线,无线通信及政法网有线通信工作;负责公安科技研究应用;指导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对公共安全行业实施技术监督;负责公安科技情报的收集、研究工作。

  (五)犯罪侦查支队。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和刑事技术建设;负责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协调工作;承办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承办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掌握、分析全市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办理重特大经济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承担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吸毒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枝弹药、剧毒化学品和特种行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保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承担本市居民因私出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员,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在漯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对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加入或退出中国国籍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对有关国家列名警卫对象、本省党政主要领导、外国来漯警卫对象、在漯召开的国家、省内重要会议以及重大活动的警卫工作。

  (七)交通管理支队。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复议;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测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市区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跨县区道路运输审批;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负责维护高速公路的交通和治安秩序。

  (八)特殊警务支队。在暴乱、骚乱事件处置工作中,担负攻坚、突击任务;在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中,依法实施现场管制和强制性措施;处置暴力恐怖活动,设卡堵截快速追击、围捕重大现行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处置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庆典、大型文体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参与黑恶势力、黄赌毒等严重刑事犯罪的专项打击整治;协助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开展有重点的治安巡逻。

  (九)监所管理支队。拟订监所管理有关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掌握监所内犯罪信息,指导开展深挖犯罪工作;负责看守所在押人员的监管工作;负责治安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依法开展对吸毒人员进行脱毒治疗和法律道德教育工作。

  (十)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支队。掌握全市食品药品行业、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案件及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侦办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十)监察留置看护支队。协助市纪委监委承担留置看护安全相关工作,指导全市留置看护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指挥调度全市留置看护力量,指导全市留置看护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十)森林警察支队(森林分局)。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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