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4-19 14:56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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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法人)姓名:宋耀生

  办公地址:漯河市天山路6号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单位对外办公电话:0395-3120019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规划和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拟订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药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及省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和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拟订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三)承担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漯河市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及职能:

  (一)内设科室名称:办公室(信访稳定办公室);科室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内设科室名称:党工委办公室;科室职能:承担市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群团工作。

  (三)内设科室名称:人事科;科室职能: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保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内设科室名称:财务科;科室职能: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

  (五)内设科室名称:规划发展与宣传科;科室职能:承担健康中原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规划;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有关爱国卫生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与监督;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全市卫生健康科学知识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六)内设科室名称:信息化工作科;科室职能:承担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一网通办”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七)内设科室名称:法规与监督科;科室职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査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工作。

  (八)内设科室名称:疾病预防控制科;科室职能: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全市艾滋病防治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内设科室名称:医政医管科(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科室职能: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卫生健康科研项目实施、新技术评估管理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国家政策并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十)内设科室名称:中医科;科室职能: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参与全市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技术准入、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治未病、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康复、重点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

  (十一)内设科室名称:基层卫生健康科;科室职能: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拟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

  (十二)内设科室名称: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体制改革科);科室职能: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政策、基本药物药事服务和使用管理的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十三)内设科室名称:职业健康与老龄健康科;科室职能:拟订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促进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内设科室名称:妇幼健康科;科室职能: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五)内设科室名称: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室职能: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内设科室名称:行政审批服务科;科室职能:负责提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市本级卫生健康许可项目和确定的其他职权中依申请项目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现场査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编制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负责“放管服”改革及“阳光漯河”建设工作。

  (十七)内设科室名称:卫生应急办公室;科室职能:组织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卫生应急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等。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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