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1批)(二)
发布日期:2018-07-09 22:51
来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漯河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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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37

反映情况: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西(周庄村和小张村南边)冉自强石子厂。一是噪音特别大,晚上更是成夜生产,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二是扬尘污染,到晚上装车卸车扬尘非常大;三是污水都排放到幸福渠,造成幸福渠污水到处流,而且污泥把幸福渠堵塞。曾打市长热线无数次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件属实。群众反映的石子厂为郾城区新店镇鑫磊盛强石料厂,位于郾城区新店镇新店村,2014年7月开工建设,占地面积约8500平方米,2015年10月投入生产。⑴关于“噪音特别大,晚上更是成夜生产,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扬尘污染,到晚上装车卸车扬尘非常大”,经查,属实。2018年初,鑫磊盛强石料厂搭建的密闭大棚被大雪压塌损坏,致使厂区和大棚四周已安装的喷淋抑尘设备无法正常使用,该厂生产时,生产设备和铲车作业产生的噪音、扬尘对附近村庄居民生活造成影响。⑵关于“污水都排放到幸福渠,造成幸福渠污水到处流,而且污泥把幸福渠堵塞”,经查,部分属实。鑫磊盛强石料厂建设有沉淀池,生产时产生的淘砂水,有少量溢出流至幸福渠,幸福渠现在处于断流状态,渠内长满荒草。⑶关于“曾打市长热线无数次无果”,经查,不属实。郾城区接到市长热线交办的反映“鑫磊盛强石料厂夜间生产噪音大、粉尘多”信访举报件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及时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对该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其期限整改,2017年整改搭建的密闭大棚因2018年大雪压塌损坏。

处理及整改情况:郾城区环保局对鑫磊盛强石料厂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成其停产整改,现场拆除厂用变压器,清除生产原料,裸露砂石全部覆盖,并按照“七个百分之百”标准完善厂区环保基础设施,待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该企业相关环境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问责情况:无。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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