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3-03-30 10:42
来源: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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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1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情况后,漯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自觉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漯河纳入郑州都市圈城市发展新定位和“十四五”期间全市“两个上台阶、四个走前列、两个大提升”奋斗目标深入结合,与污染防治攻坚、“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经济社会发展、文明城市建设深度融合,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突出标本兼治,强化督查督导,严格问责问效,全方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整改落实

  坚持把抓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工程,提高政治觉悟、扛牢政治责任,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担当作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主任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调整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专门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整改落实情况。各县区、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立知立改、真整实改,形成了强大整改工作合力。

  (二)突出问题导向,解决难点问题。对于反馈意见交办、群众举报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周交办会议事项,确保按时限、高质量整改到位。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扰民问题,及时向有关县区下发提醒函,对畜牧养殖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力度,投资2.44亿元,完成了嵩山南路、湘江路等4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实施了京广铁路以东区域、沙北太行山路以东等区域内的单位小区污水管网封闭改造,新建雨污水管网54公里,完成了116个单位小区污水封闭,实现了5平方公里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项目实施,印发了《关于明确漯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印发〈漯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全市污水处理“一厂一策”方案已纳入“十四五”规划,委托省规划设计院编制,其中市属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方案已编制完成,均已按照方案调控生产运营。

  (三)严格督查督办,全面落实责任。采取日常督导与集中督导、工作调研与实地查看、明查与暗访等相结合,对各县区、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问效,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有效凝聚整改合力、提升整改标准。

  二、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整改成效

  按照《漯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稳扎稳打促提升。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我市19项共性整改任务,截至2023年1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针对我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闲置率超过40%的问题,我市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了分类整治提升方案,截至2023年1月底,全市2019年后新建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正常运行,运行率达到100%;2022年需整治完成的7座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正常运行,运行率达到100%。

  (二)多措并举保“清零”。紧盯20件阶段性办结群众举报件,下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清零”通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切实提升问题整改进度。其中临颍县华润风电项目违规占地问题,2021年6月30日办结到位,比原计划提前半年。截至到2021年7月底,我市71件群众举报件全部办结销号,在全省率先实现“清零”,受到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报表扬。

  (三)严肃问责强震慑。对违法违规企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共下达处罚决定25份,处罚金额约152.89万元。对责任追究问题直查直办,对问题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执纪问责,其中政纪处分1人、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2人。

  三、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提升政治站位,保持整改定力。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作为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抓手,保持整改定力,强化责任落实,强力组织攻坚,确保交办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不反弹。

  (二)健全工作机制,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协同作战整改工作机制,强化日常调度、工作统筹,努力形成上下一心、步调一致的整改合力。健全法治保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落实环境信用评价激励和惩戒机制,制定出台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的实施办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严格督查问效,及时办结销号。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着力化解整改难题。特别是对整改成效不扎实、有反弹的事项及时下发督办通知,限期清零,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对屡督不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严肃执纪问责。

编辑:lian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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